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奚园园莫名地又生出恐惧,沈夜天将她囚禁在这座豪华的别墅里,完全隔绝了与外界的联系,从来不允许她出去。来这里这么久了,他只带她出去过两次,一次,是在爸爸妈妈墓前,狠狠地碾碎了她对生的希望,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;另一次,就是将她送去魅色,让她身心都受尽凌辱,让她彻底沦为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。
这一次,对她而言,不知又是怎样的致命的折磨。
奚园园嘴角勾起一丝苦涩的笑意,算了吧,他让她承受的,她想躲也躲不过,就用她这具残存的肉体承受着吧,苟延残喘,直到死去的那一天。
果然,下午的时候,沈夜天回来了,上楼,没有在她房间见到她人,找了一圈,才在书房看到了她。
她瘦小的身子蜷缩在具有古典韵味的书桌的座椅上,小小的一团,像只安静的小仓鼠,双手捧着一本书,聚精会神地盯着书页上,仿佛陷进了那个世界里。
他开门的声音惊醒了她,奚园园吓了一跳,手里的书本没拿稳,掉在了地上,露出了封面,沈夜天瞟了不经意间瞟了一眼,是那个经典的爱情故事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。
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一对为爱而生、为爱而死的痴男怨女,他们的故事,被世人谈论的数百年,从西方到东方,从过去到现在。他们在难以化解的家族仇恨中相爱,却敌不过造化弄人的宿命,所以,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
在仇恨中相爱的男女,注定没有好结局。
相爱?沈夜天突然顿了一下,随即嘴角抿出一抹自嘲的笑意,爱是个什么东西?
他二十多年的人生里,什么东西没有见到过?最卑微的逃亡,刻骨的仇恨,最无上的地位最多的财富,世人都没见过的东西,他见过,但唯独,红尘男女都为之生为之死的这个叫做“爱”的东西,他从来没见到过。
沈夜天收敛了笑,看她战战兢兢从椅子上跳下来,连忙捡起地上的书,检查了一下有没有被摔坏,而后轻轻放在桌上,低着头站着,想正在受老师批评的小学生一样。
沈夜天凝眉,她是真的将他看做洪水猛兽了吧?
昨夜在他身下叫得销魂蚀骨的人难道不是她?明明就是个彻头彻尾的****,还装什么清纯?
“看这么多书有什么用?古代的**才要才貌双全,现在,像你这种的,活儿好就行了。”沈夜天轻嗤一声,别有深意地看了眼她身上穿的高领长袖,习惯性地出言羞辱她。
像这种话,奚园园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,就当是两声不痛不痒的犬吠,当然,这样的想法,她是万万不敢暴露出来的。
她没有理会他,转身将书本放回书架上,问:“要带我去哪里?”
沈夜天瞟了她一眼,道:“去看奚国坤,你去不去?”
闻言,脑海中又不自觉地想起上一次的悲惨经历,奚园园顿时惊恐地望向他,“沈夜天,我求求你,不要......”
“瞧你吓成什么样子,不想去看奚国坤,你就给我老实点儿听话。”沈夜天道。
“我会听话的。”奚园园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,低下头,喃喃道。
她不听话还能怎么样?他用尽手段也会逼她乖乖听话的吧?她永远不是他的对手。
她唯一能够做的,就是,为了父母,保住这条苟延残喘的生命,还有,保住他们在九泉之下能够安息,不受侵扰,不蒙羞辱。
奚园园也实在想不明白沈夜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,上车,带她出了门,便上了高架桥,直接往m城最繁华的中心地段开去。
“我们......要去哪里?”奚园园实在抑制不住好奇心,小心翼翼地问。她到底是个只有十四岁的小女孩,有时候,难怪心底藏不住事,若是不经过这一遭,她还是天真浪漫地在父母膝下承欢的小孩子。
沈夜天从后视镜中瞟了她一眼,沉声道:“你的衣服也被我撕得差不多了,给你买几件新的。”
买衣服?奚园园一愣,更想不通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。
她的衣服都是他吩咐人买的,以他的大手笔,自然是国际名牌,甚至各种限量版都不在话下,她还在心底想着,沈氏集团的秘书果然不是吃素的,连她内衣的尺码,都买得精准无比。正好合适。但是,那些漂亮的衣服,她是没有机会穿,一直像犯人一样被关在房间里,她哪里有心思打扮自己呢?
换着那几套家居服穿来穿去倒也舒适,但是,如他所言,那些家居服,基本上也被他撕得差不多了。
对于关得太久的奚园园来说,能够出来逛逛街,确实是一件值得欢呼雀跃的事情,她的脸上有点藏不住的小高兴,但是,心底更加担忧的是,他又会想出什么变态的办法来折磨她。
沈夜天今天开的车是一辆黑色的奥迪,显得十分低调,车子在市中心的百货商场停下,奚园园一言不发地跟在他身后,直接往7楼的女装专柜走去。
沈夜天不喜欢这种人多的场合,鲜少来百货商场,但是,他那张颠倒众生的脸